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OBU→匯入法人DBU(超過US$100萬須申報!!)

某財務主管詢問:她由OBU轉入公司的DBU US$100萬,銀行告知她須申報,害她嚇了一身冷汗!
 
原來其公司不缺錢,已經三個月來累計出口金額超過US$600多萬,下個月公司需要NT$3,000萬當周轉金,她才從OBU(US)轉入DBU(NT)

此例的重點在於OBU匯入DBUDBU需填寫匯款性質:

只要用701700(已出口貨款)即可(因其公司有出口報單);因外匯收支管理辦法有規範,單筆超過US$100萬須申報!

我們再溫習一下物流與金流:

出口報單-即物流

OBU匯入DBU-即金流

兩者之間能一致性最好!!!

什麼意思呢?? 例如說:

出口報單若US$12(物流),那OBU匯入DBU最好也是US$12(金流)


由於每個企業文化不同,所以OBU匯入DBU的次數與金額都會產生一定的差異。
 
※在此建議:可以依出口金額每月or每季匯入乙次(月結或季結),以利會計人員記帳及節省銀行的手續費喔!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OBU轉DBU(自然人)


有網友來信問及紅酒餐敘中如何從OBU合法轉入DBU

首先,觀看這企業主的習性,當他台灣名下的不動產未超過二戶,存款並沒有超過伍佰萬台幣,此時Paulo會建議他:

OBU→轉香港IBC(法人)帳戶→再轉入DBU(自然人)帳戶。

 

這當中須注意以下重點:

1.      性質:340(國外借款)

2.      需書寫借貸合約,且是英文或其他單一外文書寫。

 

如此一來,日後也好交代來源,也好說明。
在這邊提醒各位看倌,DBU自然人,要用第一代或第二代。需視誰比較有償還能力及贈與稅的問題。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OBU轉DBU

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法人開的銀行帳戶
DBU: Domestic Banking Unit 國內(本國)法人開的銀行帳戶


甲廠商來電,他需要一筆周轉金約NT$1000萬,OBU有RM$200萬,他告訴Paulo,某位會計人氏教他從OBU先轉入他個人帳戶(DBU),再用股東往來存入DBU(公司帳號),如此一來就OK。 事實上,頻繁使用股東往來這個科目,很容易被國稅局盯上的。
Paulo只問他兩個問題:
  1. 年營收多少?
  2. 是否長年虧損與資本額?

甲廠商回答:
  1. 年營業額約2億左右。
  2. 資本額3仟萬,10年來累計虧損約5佰萬。

Paulo直接教他:

OBU→DBU(公司帳號) 科目:701,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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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是未出口之貨款,等於是客戶預付款,且甲出口商的營收足以證明,他有此能力。

但此案例須注意兩件事:

IBC(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不得與台灣公司同名或類似;董事不得與當事者(台灣公司)有三等親內的關係(以上依據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年度結束前,記得消化掉此筆”預收款”,免得財報表很難看。






若還有問題! 歡迎大家在這詢問! 或是交換意見喔!

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海外所得納入基本所得稅額(最低稅負)

2012年在一個紅酒餐敘中:

甲企業家問房地產業者:他OBU有500萬美金,想幫兒子買房子,當成新婚禮。但他問了很多人,答案都是一致-----無法將錢轉入台灣。因為國稅局會查及追稅,況且有錢人都是怕國稅局會查及追稅。

房地產業者回答他:某銀行的理專告訴他------可以從OBU轉入他在香港自己的名字的帳戶,再由香港的帳戶轉入他在台灣自己的名字的帳戶(DBU) 。如此一來,國稅局就不會查及追稅了。

房地產業者的回答,似乎對,又好像有”梗”。這種手法似乎於2008年前(以後再分享此種手法的案例)常聽到的,但2012年起-----海外所得納入基本所得稅額(最低稅負)。
海外所得: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簡單的說---2012年前並沒有境外所得必須計入綜合所得稅,所以不必申報,免繳稅。由此可看出房地產業者並未更新資訊。

事實上,甲企業家要從OBU匯款到DBU應先考量甲企業家的習性及台灣稅率,再填寫匯款性質(當從境外(含OBU)匯入DBU都需申報)以方便日後國稅局找喝咖啡時,可以合理的解釋。

如何設立境外公司??

顧問公司的業務: 王強尼 (John)
國際貿易買賣的業主: 李艾咪 (Amy)
國際貿易買賣的同行是Amy的朋友: 陳威廉 (William)

李艾咪(Amy)從事國際貿易買賣許多年,有天從同行的朋友陳威廉(William)那聽說起關於境外公司的事,她聽一聽後覺得境外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對於她目前的事業會大大加分,於是William介紹一位目前在某家顧問公司擔任業務的王強尼(John)Amy認識,以下是他們的對話:

John: 李小姐,您好! 我是William的朋友JohnWilliam說妳想設立境外公司(IBC),請問有什麼我可以為妳服務的嗎??

Amy: ! John! 叫我Amy就可以了,我從事國際貿易買賣有八年了! 這期間都有聽說過境外公司(IBC)的事,但我生性比較保守,要不是William的保證! 我今天也不敢來找你!

 John: 一般第一次接觸的人,都會害怕! 沒有關係! 妳有什麼問題,儘管問我! 我一定會為妳解答!

 Amy: 是這樣的! 這些年我都聽同業或其他朋友說,他們的境外公司(IBC)都設立在 英屬維京群島(B.V.I.),這樣聽起來 英屬維京群島感覺是個可靠的地方,那我也要將我的境外公司設在 英屬維京群島!

 
John: Amy,別急! 我先聽聽看,妳為什麼想設立境外公司? 妳的目的是什麼呢??

 Amy: 當然是希望自己賺的錢,能賺比較多! 但不希望被政府課稅課的也多呀!

 John: 那還有嗎??

Amy: 還有…….,我的客戶曾經詢問過我是否可以給他們公司的外幣帳戶(OBU),但我只有個人的,但因為金額有點大,我怕會有問題(國稅局要查稅),結果到最後這筆生意沒做成

 John: 聽起來Amy妳單純只是想要做所謂的三角貿易,妳剛剛說的問題點,都是境外公司(IBC)可以幫妳解決的!

 Amy: 真的嗎??? (眼睛發亮!!!!!)

 John: 是的! 但我們不需要一定把公司設在英屬維京群島(B.V.I.),英屬維京群島(B.V.I.)之所以大家都會想設在那,是因為英屬維京群島(B.V.I.)比較早開始,所以大家口耳相傳後,就會有要設立境外公司,就設在英屬維京群島(B.V.I.)”這種想法。 也因為如此,現在英屬維京群島(B.V.I.)的價格會比其他地方來的貴。 依照剛剛妳說的需求與目的,只需設立在安圭拉(Anguilla)或是賽席爾(Seychelles),這些地點與英屬維京群島(B.V.I.)是一樣皆為免稅天堂,但因為較晚興起,所以它的價格也沒有這麼的高。

 Amy: 但這些地方我都沒有聽過,安全嗎??

 John: 其實大大小小的國家都有,還有很多都是大家不常聽到的,但它們的優點都是免稅天堂,只是每個地方的限制不太一樣而已。

 
Amy: 那假使我選擇設立在安圭拉(Anguilla),那我必須飛到安圭拉(Anguilla)去辦理所有的文件嗎??我需要去那裡幾天?要花多少錢??

 
John: Amy,妳不需要出國,也不用飛到當地,只需要提供我們妳的護照,我們就可以幫妳辦理,費用部分就看決定設立在哪裡?我們在和妳說價格的部分,但這價格是沒有包含妳飛去哪裡的錢,因為妳不需要過去,所有程序在這裡,即可完成!

 
Amy: 這麼方便! 那太棒了! 聽你這麼解釋真的放心很多,我就決定趕緊幫我辦一家! ……………………………......................................................................................................................................

以上對話,是大家常常遇到的問題,藉由故事的方式,讓大家知道設立境外公司,並不難! 一般而言,大家都以為OBU就是境外公司,也就是說害怕以後提錢都要經手於顧問公司或是需飛往註冊地。其實也沒有大家想像的可怕,只要釐清自己的需求與目的,找對顧問公司,該顧問公司會為您量身訂做耶!

 
若有問題!歡迎大家在這詢問! 或是交換意見喔!

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OBU是什麼???


OBU是銀行一項業務,也是依據本國的法令而存在。

既然是合法的產品,為何很多人都認為OBU-----逃、避稅的利器呢?

依個人30年來的經營經驗與10多年的輔導客戶如何操作OBU的經驗值,未與漢威顧問接觸前,大部份的客戶都是盜聽塗說。因為OBU是必須結合國貿與財務,而非單純會計與銀行工作;且大部份的OBU操作者都是企業主或其配偶,在資訊不發達的情況(20年前),無法取得正確的操作方式,只好閉門造車,或在某某場合有聽到某人有操作,只()他覺得OK的。就這樣祕密的行駛多年,直到他的會計師告訴他國稅局要查他的稅,如此一來,他就覺得OBU不好用。當國稅局要他補稅,他又會告訴他的親朋好友或是同業—OBU害他補很多稅!所以我才會說大部份的客戶都是盜聽塗說””